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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官方网站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技改工程变更项目的公告

标签: 2025-02-23 

  CQ9电子官方网站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技改工程变更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项目建设过程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1、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山纸业”)为顺应“以竹代木”“以竹代塑”发展潮流,充分发挥竹木中长纤制浆造纸行业优势,积极开拓新型绿色包装纸市场,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协同发展,提升经济发展韧性和新动能,根据相关项目可行性分析并结合公司自身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同意公司实施原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即建设年产20万吨竹浆技改工程,通过项目带动推进公司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公司浆纸主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项目总投资为39,314.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技改工程变更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项目建设是提高公司产品档次和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更能发挥公司现有制浆系统产能潜力,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新一轮“浆碱纸平衡”,能够大幅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包装用纸原料纸浆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效益。项目已列入福建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2、本项目是顺应“以竹代木”“以竹代塑”绿色发展潮流的重要举措,公司决心以项目为依托,以绿色化转型为支点,充分发挥公司在竹木中长纤制浆造纸行业经验和优势,积极开拓新型绿色包装纸市场,着力向竹浆等中高端领域发展。

  3、本项目建设投运后可实现系统性产能平衡,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有利于节能降耗,有利于减排治污改善环境,大幅提高整体装备水平,有利于成为更有竞争力的现代化的企业,更能体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

  该技改项目为公司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即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即项目原计划配套实施的制浆项目调整为建设硫酸盐本色竹浆项目(因不具备竞争优势,项目原计划食品包装原纸对应的纸机生产线技改工程终止建设),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备料工段、蒸煮工段、洗选工段,采用节能环保DDS置换蒸煮及双辊挤浆逆流洗涤等先进工艺。

  项目总投资为:39314.6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7268.52万元、建设期利息1278.2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67.91万元;

  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论证,认为:本项目基础条件具备,技术及环保节能方案先进并且成熟可靠,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周期合理,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可观,能大幅度的降低企业的各项生产成本和消耗,实现现有浆系统产能的充分发挥,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降低对环境的排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范,符合地区和企业的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增量36471.76万元,利润增量7578.58万元,增值税增量1122.01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投入产出和质量效率等综合效益,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准备前期相关的设备、技术和工程方案交流情况,以及公司碱回收技改投入运行后的浆纸系统运行现状,公司在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在总体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建设工期等不变的前提下CQ9电子官方网站,对拟建项目方案进行了局部调整和优化,以期提高项目预期。

  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变更项目法律顾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青山纸业按照公司主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履行的项目论证、备案等公司内部治理程序,符合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和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青山纸业已就本项目组织召开环境影响分析专家技术论证会,已履行的环境影响非重大变动备案程序,不违背现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青山纸业后续还应按照控股股东投资监督管理、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必须的内部决策程序;在项目建成后,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1、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是公司顺应“以竹代塑”绿色发展潮流的重要举措,同时,有助于公司形成新一轮“浆碱纸平衡”,能够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此外,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1、根据市场现状态势分析,公司尚未整体实施的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涉及的食品包装原纸(卡纸)工程,因不具备竞争优势而终止实施,但就国内总体浆纸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绿色造纸转型需要而言,投入建设竹浆规模化生产线,是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公司推动“以竹代木”“以竹代塑”战略理念的落实并向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因此,实施原技改项目调整建设硫酸盐本色竹浆项目,具有实质性意义。

  2、公司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为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项目因市场变化及竹木制浆技术产业化依旧推进缓慢等情势变更原因于2022年中止,余下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碱回收技改等,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已完成了相关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前期公告信息。随着碱回技改工程项目投运,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且自产浆需求明显加大,因此,调整原技改项目计划建设硫酸盐本色竹浆工程,是公司的现实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3、公司本次拟建设竹浆技改工程项目属于原项目总体计划相关的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已经论证可行,并对应提出了局部优化措施,项目履行了有关审核报备程序,公司董事会决策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4、本次技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自有资金+银行),基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项目可研分析,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是公司顺应“以竹代塑”绿色发展潮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形成新一轮“浆碱纸平衡”,能够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已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为满足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原辅材料和燃料需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拟以不违背市场原则,维护企业及股东利益为前提,充分利用股东及公司相关方的有效资源,全力推进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沟通与协商,2025年公司拟与公司股东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皇”)、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皇环保”)及福建省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生物”),公司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煤业”)、公司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维股份”)、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兆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山包装”)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即接受原辅材料、燃料供应及提供产品销售等,全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8,247万元。

  (1)2025年2月21日,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小河先生、林新利先生、林建平先生、余宗远先生、姚顺源先生、林燕榕女士、叶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注:兆山包装为公司参股下游企业浙江兆山包装有限公司,尚未派驻关键核心人员,基于合作计划视为潜在关联方预计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森林经营和管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4年10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916万元,净资产28,81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6,080万元(经审计)。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环境技术研究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受托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排污量指标测算服务;环境监理,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海洋测绘服务,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环保技术研发;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1月30日CQ9电子官方网站,公司总资产金额25,871万元,净资产金额13,619万元,2024年1-11月营业收入金额17,046万元,净利润金额2,504万元(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皮革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生产;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68万元,净资产-20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加工销售:纸制品;经销:包装纸、建筑材料(除竹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46.86万元,净资产7095.1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518.22万元,净利润87.64万元。(未经审计)

  (1)福建金皇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3,204,102股,占公司股份比例2.36%。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料、燃料及提供产品销售等,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其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多年来公司与上述主要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1、公司股东福建金皇长期从事工业原辅材料供应等贸易业务,有着较为丰富的原辅材料客户资源,且具有较强的国内外市场开拓经验,为充分发挥股东渠道优势,保障原辅材料供应体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或农产品公开挂牌价方式向其(或其下属企业)采购部分煤炭、竹木片等原辅材料,符合实际需求和公平、公开原则。

  2、公司股东子公司永安煤业是公司长期和重要的煤炭供应商之一,其开采生产的无烟煤,煤质稳定,就比较而言,其煤质特征与公司热电厂锅炉燃烧特性相符,系统多年运行燃烧稳定、排渣量少,消耗低,运行效果佳。目前煤炭市场供应紧张,且价格上涨,鉴于该公司具备较强的煤炭供应能力和优质保障,为持续保证公司锅炉系统稳定运行,维持相对低位生产成本,公司拟发挥全资子公司沙县青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多年煤炭采购经验和客户资源关系,继续由其向永安煤业长期采购无烟煤,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司当前设备运行性价比需求。

  3、公司股东子公司福维股份其生产的石灰粉品质稳定可靠,钙含量高、杂质少,与公司的生产需求高度契合。目前化工原料市场供应形势紧张,价格波动较大,而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生产能力与优质的供应保障能力,在行业内具备显著优势。采购福维股份的石灰粉符合市场实际及公司需求。

  4、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金皇环保主要从事工业化工原辅材料供应等业务,从事环保技术服务,有着较为丰富的化工材料客户资源,为充分发挥股东渠道优势,保障原辅材料供应体系,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向其采购部分絮凝剂等原辅材料,符合实际需求和公平、公开原则。

  5、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晶华生物主要从事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等。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部分风油精香精,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低价中标,具有价格优势,低于市场行情价格,符合实际需求和公平、公开原则。

  6、公司参股公司兆山包装主要经营纸制品(水泥包装等)的加工和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着丰富客户资源和纸制品加工能力,公司按市场价格提供产品,增加公司产品区域销售量和渠道,符合实际需求和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下游产业链延伸战略。

  1、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燃料等关联交易,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结合招标、农产品公开挂牌、竞争性谈判或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向关联方提供产品遵照市场原则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协议规定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额度,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前已签署协议或已发生的未作预计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结合上述预计一并给予补充确认。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往来,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辅助原材料和燃料供应,维持生产系统稳定和低耗运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合理性。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开竞价或结合招标方式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有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着积极的影响。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冯玲女士、陈礼辉先生、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尤其是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部分交易以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属公司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原则,尤其是通过关联方竞标方式构成的关联交易能够切合市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2月21日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2025年2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CQ9电子官方网站,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应不迟于2025年3月13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2月21日以现场+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加快推进公司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战略,牢牢把握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机遇,实现林业各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快速做大林业资产总盘,同意公司推动控股子公司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竹公司”或“标的公司”)股权整合工作,即公司将持有的中竹公司51%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青山林业公司”),同时,青山林业公司受让中竹公司另一股东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青丰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39%),即本次合计向青山林业公司转让标的公司90%股权。本次股权整合后,中竹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山林业公司持有90%股权、青丰公司持有10%股权,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竹公司股权。

  公司委托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关于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整合事宜所涉及的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1286号),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

  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300.58万元,在满足资产评估报告成立的全部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经评定、估算确定评估对象其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300.75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0.17万元,增值率0.06%。本次增值部分系固定资产-设备类评估增值0.17万元。

  根据相关评估报告,青山林业公司向青山纸业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53.3825万元,向青丰公司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17.2925万元,二者合计270.6750万元。

  (1)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对公司实现林浆纸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公司将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转让给青山林业公司,系出于内部资源整合需要,便于集中高效管理,实现浆纸产业链优势互补,是探索“以竹促纸,以纸养竹”的新型林纸结合模式的举措;二是青山林业公司受让青丰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39%股权,公司整体上增加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更有利于标的公司的稳定发展,有助于推动公司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原料保供能力,增强供应链安全,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及受让方均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仍为公司合并报表企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本次子公司股权整合(转受让)事项已履行评估备案等国资程序,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2)本次子公司股权转受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由董事会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顺应“以竹代木”“以竹代塑”发展潮流,充分发挥竹木中长纤制浆造纸行业优势,积极开拓新型绿色包装纸市场,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协同发展,提升经济发展韧性和新动能,根据相关项目可行性分析并结合公司自身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同意公司实施原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即建设年产20万吨竹浆技改工程,通过项目带动推进公司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公司浆纸主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项目总投资为39,314.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该技改项目为公司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即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即项目原计划配套实施的制浆项目调整为建设硫酸盐本色竹浆项目。因不具备竞争优势,项目原计划食品包装原纸对应的纸机生产线技改工程终止建设。有关前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之前公告信息,本次技改项目有关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等,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技改工程变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2024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18,000万元,实际发生10,799.30万元。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247万元。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冯玲女士、陈礼辉先生、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认为:经审核,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尤其是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部分交易以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小河先生、林新利先生、林建平先生、余宗远先生、姚顺源先生、林燕榕女士、叶宇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14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2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加快推进公司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战略,牢牢把握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机遇,实现林业各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快速做大林业资产总盘,公司实施推动控股子公司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竹公司”或“标的公司”)股权整合工作,即公司将持有的中竹公司51%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青山林业公司”),同时,青山林业公司受让中竹公司另一股东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青丰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39%),即本次合计向青山林业公司转让标的公司90%股权。本次股权整合后,中竹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山林业公司持有90%股权、青丰公司持有10%股权,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竹公司股权。

  根据相关评估报告,青山林业公司向青山纸业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53.3825万元,向青丰公司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17.2925万元,二者合计270.6750万元。

  监事会认为: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对公司实现林浆纸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整合,集中高效管理,实现浆纸产业链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确定,价格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顺应“以竹代木”“以竹代塑”发展潮流,充分发挥竹木中长纤制浆造纸行业优势,积极开拓新型绿色包装纸市场,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协同发展,提升经济发展韧性和新动能,根据相关项目可行性分析并结合公司自身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公司拟实施原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即建设年产20万吨竹浆技改工程,通过项目带动推进公司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公司浆纸主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项目总投资为39,314.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是公司顺应“以竹代塑”绿色发展潮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形成新一轮“浆碱纸平衡”,能够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已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技改工程变更项目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2024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18,000万元,实际发生10,799.30万元。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247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属公司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原则,尤其是通过关联方竞标方式构成的关联交易能够切合市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14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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